本公司董事会、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重要内容提示:●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安路科技”)股东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安芯合伙”)持有公司股份75,974,812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8.95%;其一致行动人之一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安路芯合伙”)持有公司股份3,080,138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77%;其一致行动人之一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芯添合伙”)持有公司股份4,319,849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.08%。安芯合伙、安路芯合伙和芯添合伙合计持